2025年10月31日,江蘇能源監管辦發布關于公開征求《江蘇電力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文件,文件明確經營主體包含充電/放電功率10兆瓦及以上、持續時間不低于2小時的獨立新型儲能電站以及虛擬電廠。其中調頻里程報價的下限0.1元/MW、上限15元/MW。儲能申報調頻容量的上下限分別為申報單元額定容量的50%和25%。
文件提出,儲能電站需申報是否參與市場,參與者需申報調頻里程報價和調頻容量,且需在電能量市場中或充放電計劃曲線安排時預留50%的電量,當日不得參與其他輔助服務市場。
調頻市場出清根據“七日綜合調頻性能指標/調頻報價”(以下簡稱“性價比”)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當性價比相同時,優先調用綜合調頻性能指標好的申報單元;綜合調頻性能指標相同時,優先調用調頻容量大的申報單元),按照“按需調用、按序調用”原則預出清,直至中標機組調頻容量總和滿足最大調頻需求容量。
調頻輔助服務市場補償費用,由電力用戶用電量、未參與電能量市場交易(含調試運行期的發電機組、新型儲能等)的上網電量共同分攤。
原文如下:
江蘇能源監管辦關于公開征求《江蘇電力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健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價格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4〕196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基本規則>的通知》(發改能源規〔2025〕411號)要求,協同推進電力市場建設,進一步激勵并網主體提升調頻服務質量,支撐新型電力系統構建,服務能源轉型發展,切實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江蘇能源監管辦組織對《江蘇電力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進行了修訂,現將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征求意見時間為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有關意見建議可傳真至025-83301675,或將郵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江蘇電力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docx
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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