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甘肅省虛擬電廠建設與運營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電廠運營商作為獨立市場主體應具備對可調節資源進行聚合管理的能力,根據參與業務的技術要求、電力市場建設進程及運行管理需要,接入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或電力調度自動化系統,響應電網調節指令,聚合對象包括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用戶側儲能、電動汽車 (充電樁)、蓄冷蓄熱空調、電熱水器、高載能工業負荷等可調節資源,虛擬電廠宜實現對聚合資源的可觀、可測、可調、可控技術要求。
原文如下:
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甘肅省虛擬電廠建設與運營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甘工信發〔2025〕234號
各市(州)工信局、蘭州新區經發局,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甘肅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關企業:
為推動我省虛擬電廠建設發展,省工信廳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
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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