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發改委、鄂州市鄂州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正在轉讓共計101處國有資產物業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資源20年使用權(以下簡稱“標的物”),可利用建筑面積約為12.85萬平方米,擬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具體如下:
8月28日,鄂州市市直公共機構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資源20年有償使用權轉讓,轉讓方為鄂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涉及鄂州市46處國有資產物業屋頂,可利用建筑面積合計為7.24萬平方米,轉讓底價為2,606.91萬元,披露結束時間為9月24日。

8月29日,鄂州市鄂城區公共機構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資源(第一批)20年有償使用權轉讓,轉讓方為鄂城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所涉及鄂州市55處國有資產物業屋頂,可利用建筑面積合計為5.61萬平方米,轉讓底價為為2017.87萬元,披露結束時間為9月25日。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的建設對建筑物的荷載力、使用面積、采光條件有一定的要求,該建筑面積不等同于光伏項目可建設面積,實際可建設面積以相關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現場勘察為準。如若實際可建設面積與估價報告數據出現差異,則以相關管理部門核定為準,面積差額及用途性質變化不影響此次產權交易的價格和結果。
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前往標的物現場勘察,轉讓方和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鄂州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
上述兩個交易均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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