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發布2025年山東省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組織公告。《公告》明確,競價申報主體為2025年6月1日-12月31日(含)投產(全容量并網,下同)的風電、集中式光伏、自然人戶用光伏、非自然人戶用光伏項目,2025年6月1日-6月17日(含)投產的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
競價結果將于公示期3個工作日后公布。
競價工作程序分為:
(一)提交競價材料、申報價格(8月19日-8月22日)
(二)競價材料審核、回退修改(8月23日-8月30日)
(三)履約保函提交與審核(8月27日-9月6日)
1.履約保函提交。
2.履約保函審核、回退修改。
(四)申報價格出清
(五)公示競價結果
價格出清結束后,對出清的項目名稱、項目類型、機制電量比例、機制電價標準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3個工作日。
(六)公布競價結果(9月中旬)
省發展改革委履行相關程序后發布競價結果。
(七)履約保函退還
競價結束后,符合《競價細則》第四十五條規定的保函退還條件的,競價申報主體可攜帶簽字蓋章后的履約保函退回申請(模板詳見附件6),向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申請退還保函。
詳情可見:山東2025年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申報正式啟動!8月22日截止申報
此外,8月7日,山東省發改委印發《山東省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提到,各地不得將配置儲能作為新建項目核準、并網、上網等前置條件。
2025年6月1日前投產的存量新能源項目全電量參與市場交易后,機制電價水平按國家政策上限執行,統一明確為每千瓦時0.3949元(含稅),單個項目機制電量上限原則上與現行具有保障性質的相關電量規模政策相銜接,執行期限按照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剩余小時數與投產滿20年較早者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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