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隴南市發布“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補充公告,公告顯示,因禮縣羅壩鎮、宕昌縣龐家鄉、西和縣十里鎮5萬千瓦等3個風電項目前期工作進展緩慢,未能按照《隴南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方案》要求如期開工建設,為加快推進全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整體建設進度,經市政府同意,收回15萬千瓦建設指標并重新開展競爭性配置工作。

一、基本情況
1.競配范圍:擇優選擇項目投資主體,中選后自行承擔費用和風險,負責項目的設計、投資、建設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運營、維護等工作。根據《甘肅省新能源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目錄》,支持在我市發展現代中醫藥、生物制藥、新型儲能裝備制造、有色金屬新材料、無機非金屬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同時,支持對地方鄉村振興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
2.競配規模:本次競爭性配置的新能源指標為15萬千瓦風電。項目競配信息見下表:

3.競配方式:按照《隴南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方案》等相關文件要求進行項目申報,申報截止后由隴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開展競爭性配置評審工作,根據評審結果確定投資主體。
4.項目建設進度要求:2025年9月底前開工建設并有實質性進展,2026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網發電。項目開工建設后未按規定時間并網的,超出期限3個月內,項目單位自查自糾,整改落實;超出期限3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將項目單位納入屬地企業失信名單;超出期限1年以上,收回項目競配指標。
5.上網電價:根據《可再生能源法》及各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政策,競配新能源項目的上網電價分為保障部分和參與市場化交易部分。保障部分根據國家政策落實,市場化交易部分執行市場化并網項目適用的保障政策。
6.儲能系統要求:項目新增儲能不低于項目規模的10%,儲能放電時長不小于2小時。鼓勵申報企業采用共享儲能方式。儲能比例達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參與本次競配。
7.項目的變更及轉讓:項目在整個建設經營期內不得擅自變更項目名稱、場址、投資規模、建設時序、建設規模等主要建設內容。新能源項目在建成全容量并網運行后三年內,中選企業不得通過轉讓、股權變更、倒賣等方式擅自變更投資主體及股權比例,也不得倒賣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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