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華潤電力發布公告稱,公司與華潤三九于2025年5月14日簽署了2025年合作協議,旨在推動新能源項目的持續合作。該協議的有效期自2025年5月14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據公告,2025年合作協議的年度上限交易金額建議為2億元,且該金額是在考慮歷史交易數據及未來項目規模等因素后確定的。
2025年合作協議的訂約各方已同意按下述方式就新能源發電項目(新能源項目)相互合作,針對已經取得開發權的復合光伏發電項目及其他新能源項目。根據2025年合作協議,本集團將委托華潤三九集團規劃及提供新能源發電項目所在地或鄰近地區的土地綜合治理服務(相關服務),通過種植種子(包括但不限于整地、育苗、移栽、田間管理、防蟲、技術支持、方案咨詢、采收及加工、生態修復等相關工作及服務)以滿足新能源發電項目的用地要求。雙方將根據2025年合作協議的條款和原則,就不同的土地╱地點談判并簽署單獨的正式協議。
在定價政策方面,2025 年合作協議延續了2024年的定價模式。華潤電力控股就華潤三九提供的相關服務應支付的服務費用,參考且一般不得高于華潤電力控股就提供類似服務向其他獨立第三方供應商支付的價格,同時綜合考慮市場價格、土地面積、氣候條件、土壤條件、勞工成本、市場條件以及訂約方的配置、成本、利潤、資源、經驗、質量保證要求及技術方案等多方面因素。
為確保交易的公平性與合規性,華潤電力控股安排了嚴格的審查及評估程序。業務團隊會對比至少兩家具有類似能力的獨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在鄰近地區提供相同或類似服務的價格,與既定供應商保持定期聯系以了解市價趨勢,并通過公開可得資料獲取相關市場及行業數據。除遵守上市規則相關年度審核規定外,公司的業務及財務部門也會對實際交易金額及條款進行適當記錄與審閱。
從歷史交易金額來看,雙方自2022年起就新能源項目開展合作。截至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三個財政年度,華潤電力控股與華潤三九集團的歷史交易金額分別約為人民幣3,600萬元、人民幣6,320萬元及人民幣7,600萬元。2025年1月1日至公告日期期間,雙方并無進行有關新能源項目的交易。
此次續簽合作協議,為華潤電力控股繼續探索發展符合政府 " 碳達峰、碳中和 " 政策的新能源業務提供了良好契機,有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業務的盈利能力,并保障項目順利開展。通過與華潤三九集團發揮各自優勢,雙方將實現互利共贏,推動各自業務領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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